網路流傳的「2026裝修新制全面上路」並不是真的。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在2026年4月14日澄清,當時研擬的是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草案,尚未公告上路,既有申請程序與規定也沒有因此變更。
但「沒有新制」不等於「所有住家工程都能直接開工」。對松山區集合住宅屋主來說,比較穩妥的順序是:先分清實際工程內容,再核對整棟樓高與建物資料,找合法專業人員確認圖說,最後依審查與竣工程序安排施工。不要只憑工程名稱、社群貼文或鄰居經驗判斷。
一、新制是假消息,不代表既有規定失效
國土管理署的澄清重點有兩層。第一,網傳的「2026裝修新制」並未公告上路;第二,既有室內裝修申請程序原本就存在,不能把第一句誤讀成所有工程都免審查。
因此,開工前不必追著網路傳言猜新舊規定,而應先回答幾個具體問題:建物作什麼用途?整棟共有幾層?準備改的是活動家具、表面飾材、固定天花板、固定隔屏,還是分間牆?現況和原核准圖說是否一致?
這些答案才會影響後續是否要由專業人員進一步確認及辦理審查。本文提供的是整理順序,不替任何個案作免申請或一定核准的判定。
二、先分清家具布置與法規所稱的室內裝修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把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黏貼及擺設,排除在該條所稱的室內裝修之外;同一條列出的室內裝修行為,則包括固定於建築物構造體的天花板、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地板面1.2公尺的固定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以及分間牆變更。
真正容易出錯的地方,是一個案子常同時包含多種工程。買一張桌子和新增固定隔間不同;單純換窗簾,也不能代表同一案中的拆牆或固定天花板不用再確認。系統櫃、木作或輕隔間也不能只靠名稱判斷,仍要看高度、固定方式、是否兼作隔屏及實際圖說。
開工前可先把項目分成四欄:
- 活動與可移動項目:家具、窗簾、地毯、活動隔屏等。
- 固定於建物的項目:固定天花板、牆面或其他與現場條件連動的工程。
- 空間分隔項目:新增、拆除或移動分間牆,以及可能兼作隔屏的櫃體。
- 需要另外確認的界面:防火避難、消防、主要構造、共用管線或管委會規範。
先分類不是為了自己下法律結論,而是讓建築師、合法室內裝修業或審查機構能看見完整範圍。
三、松山區集合住宅要先看整棟樓高,不是只看自家樓層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在2026年8月28日更新的FAQ明確說明:如果整棟樓高在六層以上,不論住家位於哪一層,更動分間牆或天花板的行為均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也就是說,住在二樓不代表只要看「二樓」;工程面積看起來不大,也不能跳過整棟建物條件。對松山區常見的集合住宅,可先準備使用執照或可查的建物用途資料、整棟樓層數、原核准平面圖或既有室內裝修圖、現況照片,以及準備拆除或新增的牆體與天花板範圍。
若建物不到六層、工程不涉及分間牆或天花板,或現況資料不完整,也不宜反向推論一定免申請。建物用途、工程內容及其他法定條件仍須由主管機關、審查機構或合格專業人員依個案確認。
四、簡便申報仍是先取得施工許可,再施工與竣工勘驗
臺北市建管處另一則同日更新的FAQ指出,室內裝修應委託內政部登記許可的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設計與施工,並辦理圖說審核及竣工勘驗。住宅或符合一定規模條件的建築物,雖可依規定採較簡便的申報方式,仍要由依法登記開業的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對圖說簽章負責,向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核給施工期限及施工許可證後才進行施工;完工後還要備妥文件申請審查及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因此,「簡便」是程序路徑的差異,不是免申請、可先拆再補,也不是只有開工前一次文件。實際應備文件、審查方式及個案條件,以當次主管機關與審查機構要求為準;本文不提供固定費用、天數或核准保證。
五、簽約與開工前,把這張清單交給設計團隊核對
- 建物資料:整棟樓層數、建物用途、使用執照資料,以及可取得的原核准平面圖或室內裝修圖。
- 現況與預計工程:現況照片、拆除圖、新增隔間、固定天花板、櫃體高度與固定方式,以及水電或設備調整範圍。
- 專業資格:確認承接設計與施工者的合法登記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料,不只看公司名稱、廣告或報價單。
- 兩套規則分開看:政府審查與社區管委會的施工時段、搬運、保護及押金規範不是同一件事,兩邊都要先確認。
- 書面界面:把設計範圍、施工範圍、材料規格、變更追加、驗收與文件交付寫清楚;可參考內政部公布的室內裝修契約範本,再依個案確認。
這份清單的目的,是在設計還能調整時找出申請與施工界面,而不是等現場拆除後才發現圖說、管委會或法定程序需要重來。
FAQ
Q1:只改廚房或浴室,就一定不用申請嗎?
不能只用房間名稱判斷。要看實際是否涉及固定天花板、牆面、分間牆、固定隔屏,以及建物用途、整棟樓高和其他法定條件;請由合格專業人員依圖說確認。
Q2:做系統櫃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嗎?
不能一概而論。若櫃體涉及高度超過1.2公尺的固定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的隔屏,可能落入法規定義;仍須看固定方式、用途、位置與完整工程範圍。
Q3:六層以上大樓,住在低樓層也要看申請嗎?
依臺北市建管處2026年8月28日FAQ,整棟樓高六層以上時,不論住家位於哪一層,更動分間牆或天花板均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Q4:住宅簡便申報可以先開工再補文件嗎?
不應這樣理解。依臺北市建管處FAQ,仍須以專業人員簽章圖說申報,經核給施工期限及施工許可證後再施工,完工後辦理審查及合格證明。
把申請判斷放到設計前,而不是拆除後
如果你住在松山區,正準備中古屋翻修、格局調整或天花板工程,可先提供整棟樓層數、建物用途與既有圖說、現況照片、預計拆除和新增範圍,以及管委會施工規範。沄翌室內設計可協助把需求整理成活動項目、固定工程、空間分隔與待專業確認界面,再由合格專業人員及審查機構依個案確認申請內容。先把判斷做在圖面上,比施工後才回頭找文件更容易掌握範圍。